蘋果經銷商iPhone4退換機翻新
發布時間:2011/8/18 14:55:00 訪問次數:508
蘋果中國公司無回應 cc2400rsu
據悉,王海已于8月15日起訴蘋果中國,而蘋果中國公司截至昨日記者發稿時仍無任何回應。昨日王海接受新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昨日又有五六位消者反映遇到類似情況,自己正計劃收集更多案例后起訴遠在大洋彼岸的美國蘋果公司。
- 51電子網公益庫存:
- FDN305
- IC61C256AH-12N
- K4S161622D-TC70
- L298N
- N87C196MH
- PP8049AH
- QM75150PS
- T2316162A-45S
- V052
- Y31B41135FP
保修期離奇少了半年 深圳市諧誠朝陽科技有限公司
在王海16日發布的博文中顯示,消費者劉女士和吳女士分別于今年7月9日下午,在西單大悅城蘋果applestore零售店,以4999元的價格各購買了黑色16g的i-phone4手機各一部。王海在博客上公布了購物小票。
有業內人士稱,在蘋果經銷商尤其是未經授權的銷售商處買到iphone4翻新機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有些店號稱賣的是水貨,那翻新機的可能性更大。水貨是無法去蘋果公司享受退換貨服務的,該經銷商所有退換回來的貨只能自己翻新再出售。”usb1t1102mhx
購買兩周后,劉女士打開蘋果公司官網,輸入手機序列號“84112ee3a4s”,查看“保修服務與支持期限”發現所購買的蘋果i-phone4手機原本一年的保修到期日竟是2012年1月28日。足足比理應的保修到期日2012年7月,少了近半年。隨后,查詢到登記購買日原是2011年1月29日。吳女士在同日同地買的iphone4,保修到期日也為2012年4月26日,少了將近三個月。
因此,王海稱“我有理由懷疑,其他iphone4退換機翻新后,又以全新商品身份賣給了中國消費者”。并認為,“蘋果公司涉嫌將翻新商品冒充全新商品欺詐消費者獲取非法利益,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十一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九條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修正)》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疑似以翻新機充新貨
昨日,王海對新快報記者表示,上述兩位女士曾就此事聯系過蘋果公司,但蘋果的態度很強硬,不解釋,只愿意換一臺。隨后,通過“王海熱線”找到王海要求維權。
王海表示,“通常情況下,新機均有7天包退換服務。我本身也是iphone4的使用者,我自己也退過一個。”l3845b
同時,記者了解到廣東地區目前并無蘋果直營店,蘋果的銷售是以授權經銷商的形式存在。在廣東經蘋果授權經銷商有112家,其中廣州有42家。此外,還存在大量未經授權的銷售商。
退回蘋果公司的iphone4去哪了呢?王海發現,蘋果的在線商店和直營店,都有翻新機的銷售區,但唯獨沒有銷售翻新的iphone4。唯一有翻新機iphone4銷售的是美國at&t網上商店,搭配每月15美元套餐的銷售價格僅為99美元(16g)。
王海稱,保修期限是在產品出廠時一次性灌入蘋果系統的,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出錯的,即使出錯也不會出現保修期少的情況。但如果是翻新機,需要員工手工修理,則有可能出錯。
不排除起訴美國蘋果
王海告訴記者,15日已將訴狀寄給西城區人民法院,他將以代理人的身份起訴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
知名打假人王海又在其博客上發布打假貼,此次矛頭直指“富可敵國”的蘋果公司。在博文中,王海懷疑,蘋果直營店的iphone4退換機翻新后,又以全新商品身份賣給了中國消費者。
在起訴書中,原告共有四項訴訟請求:一、請求判令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收繳涉案商品,返還購手機款4999元,增加賠償4999元;二、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誤工費1000元(按照3天計算),公證費1000元,以上一、二項請求數額合計11998元;三、請求判令被告對原告當面賠禮道歉;四、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si4126-f-bm
王海稱,截至昨日6時,蘋果仍未有回應。“如果能收集到更多的證據,不排除起訴美國蘋果公司。”
究竟購買日期與保修期為何不符?新快報記者昨日致電北京西單大悅城詢問此事,該店的工作人員回應稱,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難以下判斷,并建議記者帶原機去該店進行檢測,以找出二者不符的原因。
蘋果中國新聞發言人黃玉娜固話及手機昨日一直未有人接聽。不過,黃玉娜在前日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暫時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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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未有蘋果直營店
有網友懷疑,蘋果經銷商或冒牌蘋果店所為。不過,記者查詢發現,蘋果在國內有四家直營店,分別為北京三里屯店、西單大悅城店和上海香港廣場店、浦東店。而上述事件正是發生在蘋果北京西單大悅城的直營店applestore。
因此,王海稱“我有理由懷疑,其他iphone4退換機翻新后,又以全新商品身份賣給了中國消費者”。并認為,“蘋果公司涉嫌將翻新商品冒充全新商品欺詐消費者獲取非法利益,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十一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九條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修正)》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蘋果中國公司無回應 cc2400rsu
據悉,王海已于8月15日起訴蘋果中國,而蘋果中國公司截至昨日記者發稿時仍無任何回應。昨日王海接受新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昨日又有五六位消者反映遇到類似情況,自己正計劃收集更多案例后起訴遠在大洋彼岸的美國蘋果公司。
- 51電子網公益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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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離奇少了半年 深圳市諧誠朝陽科技有限公司
在王海16日發布的博文中顯示,消費者劉女士和吳女士分別于今年7月9日下午,在西單大悅城蘋果applestore零售店,以4999元的價格各購買了黑色16g的i-phone4手機各一部。王海在博客上公布了購物小票。
有業內人士稱,在蘋果經銷商尤其是未經授權的銷售商處買到iphone4翻新機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有些店號稱賣的是水貨,那翻新機的可能性更大。水貨是無法去蘋果公司享受退換貨服務的,該經銷商所有退換回來的貨只能自己翻新再出售。”usb1t1102mhx
購買兩周后,劉女士打開蘋果公司官網,輸入手機序列號“84112ee3a4s”,查看“保修服務與支持期限”發現所購買的蘋果i-phone4手機原本一年的保修到期日竟是2012年1月28日。足足比理應的保修到期日2012年7月,少了近半年。隨后,查詢到登記購買日原是2011年1月29日。吳女士在同日同地買的iphone4,保修到期日也為2012年4月26日,少了將近三個月。
因此,王海稱“我有理由懷疑,其他iphone4退換機翻新后,又以全新商品身份賣給了中國消費者”。并認為,“蘋果公司涉嫌將翻新商品冒充全新商品欺詐消費者獲取非法利益,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十一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九條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修正)》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疑似以翻新機充新貨
昨日,王海對新快報記者表示,上述兩位女士曾就此事聯系過蘋果公司,但蘋果的態度很強硬,不解釋,只愿意換一臺。隨后,通過“王海熱線”找到王海要求維權。
王海表示,“通常情況下,新機均有7天包退換服務。我本身也是iphone4的使用者,我自己也退過一個。”l3845b
同時,記者了解到廣東地區目前并無蘋果直營店,蘋果的銷售是以授權經銷商的形式存在。在廣東經蘋果授權經銷商有112家,其中廣州有42家。此外,還存在大量未經授權的銷售商。
退回蘋果公司的iphone4去哪了呢?王海發現,蘋果的在線商店和直營店,都有翻新機的銷售區,但唯獨沒有銷售翻新的iphone4。唯一有翻新機iphone4銷售的是美國at&t網上商店,搭配每月15美元套餐的銷售價格僅為99美元(16g)。
王海稱,保修期限是在產品出廠時一次性灌入蘋果系統的,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出錯的,即使出錯也不會出現保修期少的情況。但如果是翻新機,需要員工手工修理,則有可能出錯。
不排除起訴美國蘋果
王海告訴記者,15日已將訴狀寄給西城區人民法院,他將以代理人的身份起訴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
知名打假人王海又在其博客上發布打假貼,此次矛頭直指“富可敵國”的蘋果公司。在博文中,王海懷疑,蘋果直營店的iphone4退換機翻新后,又以全新商品身份賣給了中國消費者。
在起訴書中,原告共有四項訴訟請求:一、請求判令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收繳涉案商品,返還購手機款4999元,增加賠償4999元;二、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誤工費1000元(按照3天計算),公證費1000元,以上一、二項請求數額合計11998元;三、請求判令被告對原告當面賠禮道歉;四、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si4126-f-bm
王海稱,截至昨日6時,蘋果仍未有回應。“如果能收集到更多的證據,不排除起訴美國蘋果公司。”
究竟購買日期與保修期為何不符?新快報記者昨日致電北京西單大悅城詢問此事,該店的工作人員回應稱,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難以下判斷,并建議記者帶原機去該店進行檢測,以找出二者不符的原因。
蘋果中國新聞發言人黃玉娜固話及手機昨日一直未有人接聽。不過,黃玉娜在前日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暫時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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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未有蘋果直營店
有網友懷疑,蘋果經銷商或冒牌蘋果店所為。不過,記者查詢發現,蘋果在國內有四家直營店,分別為北京三里屯店、西單大悅城店和上海香港廣場店、浦東店。而上述事件正是發生在蘋果北京西單大悅城的直營店applestore。
因此,王海稱“我有理由懷疑,其他iphone4退換機翻新后,又以全新商品身份賣給了中國消費者”。并認為,“蘋果公司涉嫌將翻新商品冒充全新商品欺詐消費者獲取非法利益,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十一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九條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修正)》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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