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所有人應向銀行和支付機構申請重新核實身份
發布時間:2016/12/5 10:14:22 訪問次數:15343
2017年1月1日起,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并納入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臺“涉案賬戶”名單的,該賬戶將無法使用。同時,該賬戶所有人名下的其他銀行賬戶將被暫停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將被暫停所有業務。3日內,賬戶所有人應向銀行和支付機構申請重新核實身份,以恢復非涉案賬戶業務。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 落實個人賬戶新規 引導資金分類安全存放使用
央行近期接連發布新規,強化個人賬戶分類管理,針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從賬戶源頭控制、資金渠道管理、懲戒措施完善等角度出臺一系列措施,保護社會公眾資金安全。
一、個人賬戶分類管理
個人結算賬戶將分為i類戶、ii類戶和iii類戶。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i類戶為全功能銀行結算賬戶,類似于個人金庫,以資金安全為先;ii類戶則類似于個人錢包,資金來源于金庫,主要用于滿足日常資金支付,平衡資金安全與支付便利,支付額度受限,非綁定賬戶轉入資金、存入現金日累計限額合計為1萬元,年累計限額合計為20萬元;消費和繳費、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取出現金日累計限額合計為1萬元,年累計限額合計為20萬元;iii類戶則類似于零錢包,主要用于小額高頻支付,以支付便利為先,賬戶余額不得超過1000元;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入日累計限額為5000元,年累計限額為10萬元;消費和繳費支付、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日累計限額合計為5000元,年累計限額合計為10萬元。個人在銀行開立的定期、信用卡等賬戶不包括在內。
個人支付賬戶:i類戶主要用于小額消費與轉賬,余額付款交易自賬戶開立起累計不超過1000元(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ii類戶使用范圍不變,限額大額提升,其所有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超過10萬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iii類戶增加投資理賬等功能,且限額最高,其所有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超過20萬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入)。
二、限制個人賬戶數量
2016年12月1日起,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i類戶、個人支付賬戶iii類戶實行數量限制。
(一)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銀行結算賬戶i類戶。對于2016年12月1日前已開立的i類戶,個人可以繼續使用,也可以采取撤銷、降級等方式予以處理。
(二)同一個人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支付賬戶iii類戶。個人應配合支付機構確認需保留的iii類支付賬戶。對于支付機構根據使用頻率和金額自主確定的iii類支付賬戶,如不符合個人使用要求,個人可主動申請變更。
三、免收異地手續費
2017年1月1日前,同一家銀行本行內異地辦理存取現、轉賬等業務,將在實現免費,個人異地使用銀行賬戶的成本將有所降低。跨行交易的相關費用不予免除。
四、清理冗余賬戶
開戶(激活)之日起6個月內未發生柜面簽約或者主動發起資金交易的賬戶,銀行賬戶將被暫停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將被暫停所有業務。賬戶所有人申請重新核實身份后,可恢復業務。
五、atm轉賬延遲到賬
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自助柜員機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后才辦理資金轉賬,個人可在24小時內可以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
個人可根據轉賬資金及時性要求,合理選擇自助柜員機、手機銀行、網上銀行、銀行柜面等渠道辦理。對于接收他人通過自助柜員機轉入資金的,個人切不可以對方轉賬受理憑證作為資金到賬依據,防止對方利用轉賬可撤銷實施詐騙。
六、嚴懲違規行為
個人直接從事或者組織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支付賬戶,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3年內不能新開銀行和支付賬戶,5年內不能使用支付賬戶,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非柜面渠道。同時,個人征信將受影響,申辦信用卡、銀行貸款等也將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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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起,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并納入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臺“涉案賬戶”名單的,該賬戶將無法使用。同時,該賬戶所有人名下的其他銀行賬戶將被暫停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將被暫停所有業務。3日內,賬戶所有人應向銀行和支付機構申請重新核實身份,以恢復非涉案賬戶業務。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 落實個人賬戶新規 引導資金分類安全存放使用
央行近期接連發布新規,強化個人賬戶分類管理,針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從賬戶源頭控制、資金渠道管理、懲戒措施完善等角度出臺一系列措施,保護社會公眾資金安全。
一、個人賬戶分類管理
個人結算賬戶將分為i類戶、ii類戶和iii類戶。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i類戶為全功能銀行結算賬戶,類似于個人金庫,以資金安全為先;ii類戶則類似于個人錢包,資金來源于金庫,主要用于滿足日常資金支付,平衡資金安全與支付便利,支付額度受限,非綁定賬戶轉入資金、存入現金日累計限額合計為1萬元,年累計限額合計為20萬元;消費和繳費、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取出現金日累計限額合計為1萬元,年累計限額合計為20萬元;iii類戶則類似于零錢包,主要用于小額高頻支付,以支付便利為先,賬戶余額不得超過1000元;非綁定賬戶資金轉入日累計限額為5000元,年累計限額為10萬元;消費和繳費支付、向非綁定賬戶轉出資金日累計限額合計為5000元,年累計限額合計為10萬元。個人在銀行開立的定期、信用卡等賬戶不包括在內。
個人支付賬戶:i類戶主要用于小額消費與轉賬,余額付款交易自賬戶開立起累計不超過1000元(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ii類戶使用范圍不變,限額大額提升,其所有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超過10萬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iii類戶增加投資理賬等功能,且限額最高,其所有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超過20萬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入)。
二、限制個人賬戶數量
2016年12月1日起,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i類戶、個人支付賬戶iii類戶實行數量限制。
(一)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銀行結算賬戶i類戶。對于2016年12月1日前已開立的i類戶,個人可以繼續使用,也可以采取撤銷、降級等方式予以處理。
(二)同一個人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支付賬戶iii類戶。個人應配合支付機構確認需保留的iii類支付賬戶。對于支付機構根據使用頻率和金額自主確定的iii類支付賬戶,如不符合個人使用要求,個人可主動申請變更。
三、免收異地手續費
2017年1月1日前,同一家銀行本行內異地辦理存取現、轉賬等業務,將在實現免費,個人異地使用銀行賬戶的成本將有所降低。跨行交易的相關費用不予免除。
四、清理冗余賬戶
開戶(激活)之日起6個月內未發生柜面簽約或者主動發起資金交易的賬戶,銀行賬戶將被暫停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將被暫停所有業務。賬戶所有人申請重新核實身份后,可恢復業務。
五、atm轉賬延遲到賬
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自助柜員機轉賬的,發卡行在受理24小時后才辦理資金轉賬,個人可在24小時內可以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
個人可根據轉賬資金及時性要求,合理選擇自助柜員機、手機銀行、網上銀行、銀行柜面等渠道辦理。對于接收他人通過自助柜員機轉入資金的,個人切不可以對方轉賬受理憑證作為資金到賬依據,防止對方利用轉賬可撤銷實施詐騙。
六、嚴懲違規行為
個人直接從事或者組織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或支付賬戶,以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支付賬戶的,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3年內不能新開銀行和支付賬戶,5年內不能使用支付賬戶,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非柜面渠道。同時,個人征信將受影響,申辦信用卡、銀行貸款等也將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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