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中對水輪機調節系統的動態特性品質指標是怎樣規定的?
發布時間:2018/5/6 16:15:25 訪問次數:905
國標中對水輪機調節系統的動態特性品質指標是怎樣規定的?
答:國家標準GB/T9652.1―⒛07中關于水輪機調節系統動態特性品質指標規定如下: M25P64-VMF6TP
(1)調速器應保證機組在各種工況和運行方式下的穩定性。在空載工況自動運行時,施加一介躍型轉速指令信號,觀察過渡過程,以便選擇調速器的運行參數。待穩定后記錄轉速擺動相對值,對大型電液調速器不超過±0,15%,對中小型調速器不超過±0.25%,特小型調速器不得超過±0.3%。如果機組手動空載轉速擺動值相對值大于規定值,其自動空載轉速擺動值不得大于相應手動空載轉速擺動相對值。
(2)機組啟動開始至機組空載轉速偏差小于同期帶(+1%~0.5%)的時間`R不得大于從機組啟動開始至機組轉速達到80%額定轉速的時間彥。:的5倍。
(3)機組甩負荷后動態品質應達到:①甩100%額定負荷后,在轉速變化過程中,超過穩態轉速3%額定轉速值以上的波峰不超過2次;②從機組甩負荷時起,到機組轉速相對偏差小于±1%為止的調節時間∠E與從甩負荷開始至轉速升至最高轉速所經歷的時間rNI的比值,對中、低水頭反擊式水輪機不大于8,槳葉關閉時間較長的軸流轉槳式水輪機不大于12;對高水頭反擊式水輪機和沖擊式水輪機應不大于15;對從電網解列后給電廠供電的機組,甩負荷后機組的最低相對轉速不低于0,9(投入浪涌控制及槳葉關閉時間較長的貫流式機組除夕卜)。轉速或指令信號按規定形式變化,接力器不動時間:對電液調速器不大于0.2s;機械調速器不大于0.3s。
國標中對水輪機調節系統的動態特性品質指標是怎樣規定的?
答:國家標準GB/T9652.1―⒛07中關于水輪機調節系統動態特性品質指標規定如下: M25P64-VMF6TP
(1)調速器應保證機組在各種工況和運行方式下的穩定性。在空載工況自動運行時,施加一介躍型轉速指令信號,觀察過渡過程,以便選擇調速器的運行參數。待穩定后記錄轉速擺動相對值,對大型電液調速器不超過±0,15%,對中小型調速器不超過±0.25%,特小型調速器不得超過±0.3%。如果機組手動空載轉速擺動值相對值大于規定值,其自動空載轉速擺動值不得大于相應手動空載轉速擺動相對值。
(2)機組啟動開始至機組空載轉速偏差小于同期帶(+1%~0.5%)的時間`R不得大于從機組啟動開始至機組轉速達到80%額定轉速的時間彥。:的5倍。
(3)機組甩負荷后動態品質應達到:①甩100%額定負荷后,在轉速變化過程中,超過穩態轉速3%額定轉速值以上的波峰不超過2次;②從機組甩負荷時起,到機組轉速相對偏差小于±1%為止的調節時間∠E與從甩負荷開始至轉速升至最高轉速所經歷的時間rNI的比值,對中、低水頭反擊式水輪機不大于8,槳葉關閉時間較長的軸流轉槳式水輪機不大于12;對高水頭反擊式水輪機和沖擊式水輪機應不大于15;對從電網解列后給電廠供電的機組,甩負荷后機組的最低相對轉速不低于0,9(投入浪涌控制及槳葉關閉時間較長的貫流式機組除夕卜)。轉速或指令信號按規定形式變化,接力器不動時間:對電液調速器不大于0.2s;機械調速器不大于0.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