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違約金
發布時間:2018/9/22 16:32:47 訪問次數:738
電費違約金 P0118MN
客戶在供電企業規定的期限內未繳清電費時,應承擔電費滯納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繳納日止。每日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1)居民客戶每日按欠費總額的1%0計算。
(2)其他用戶: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2%。計算;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丿總的3%。計算。
在停(限)電催費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一通知、二警告、三停電”的原則執行,禁止隨意停(限)電。
(1)建立停(限)電催費工作日志,停(限)電催費人員應嚴格按照日志上記載的需停(限)電的客戶名稱、地址等內容進行,工作完成后,必須在停(限)電催費工作日志上簽字確認。
(2)嚴禁發生對同一客戶下發催繳(存)電費通知單的同時采取停電措施。
(3)停(限)電工作必須是針對發生電費超過30日,并經多次催繳后,仍未繳付電費的客戶。
(4)一般客戶逾期不能交電費的,3天內應向客戶送達催存款通知書或 催費通知書。在規定期限內仍不能交付電費的,應下達催費停電通知書,通知客戶繳費期限,應付電費違約金的金額以及將采取停電措施的期限(提前7天送達)。
(5)一般居民客戶采取停電不拆表的方式,即在表箱內,將客戶出線退出,并貼上“欠費停電,交款后恢復,嚴禁私自接電”的標示。
(6)對欠費大戶催收電費時,要填寫電費催收記錄。第一次,下達欠費金額;第二次,下達停電警告、欠費金額及電費違約金額;第二次.下達停電期限(提前7天)。逾期仍不交付電費的,應按照停、限電文件規定的停電時限,必須分3次(7天之前、1天之前及停電之前)通知客戶,采取停電措施。
(7)重要客戶除按規定進行“一通知、二警告”外,在下達停電通知書時,仍須以便函的形式(必要時以文件的形式)抄報當地市政府,市經委或主管部門備案。送達時間須提前7天。
(8)客戶結清電費后,24小時內恢復供電(節假日同樣)。
(9)發現客戶有違約或竊電行為時,用電檢查等人員應依據有關法規禮貌地向客戶指出。
(10)對違章,竊電已中止的客戶,接受處理后,若在當天恢復供電有困難的,在次日上午必須恢復供電。
電費違約金 P0118MN
客戶在供電企業規定的期限內未繳清電費時,應承擔電費滯納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繳納日止。每日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1)居民客戶每日按欠費總額的1%0計算。
(2)其他用戶: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2%。計算;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丿總的3%。計算。
在停(限)電催費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一通知、二警告、三停電”的原則執行,禁止隨意停(限)電。
(1)建立停(限)電催費工作日志,停(限)電催費人員應嚴格按照日志上記載的需停(限)電的客戶名稱、地址等內容進行,工作完成后,必須在停(限)電催費工作日志上簽字確認。
(2)嚴禁發生對同一客戶下發催繳(存)電費通知單的同時采取停電措施。
(3)停(限)電工作必須是針對發生電費超過30日,并經多次催繳后,仍未繳付電費的客戶。
(4)一般客戶逾期不能交電費的,3天內應向客戶送達催存款通知書或 催費通知書。在規定期限內仍不能交付電費的,應下達催費停電通知書,通知客戶繳費期限,應付電費違約金的金額以及將采取停電措施的期限(提前7天送達)。
(5)一般居民客戶采取停電不拆表的方式,即在表箱內,將客戶出線退出,并貼上“欠費停電,交款后恢復,嚴禁私自接電”的標示。
(6)對欠費大戶催收電費時,要填寫電費催收記錄。第一次,下達欠費金額;第二次,下達停電警告、欠費金額及電費違約金額;第二次.下達停電期限(提前7天)。逾期仍不交付電費的,應按照停、限電文件規定的停電時限,必須分3次(7天之前、1天之前及停電之前)通知客戶,采取停電措施。
(7)重要客戶除按規定進行“一通知、二警告”外,在下達停電通知書時,仍須以便函的形式(必要時以文件的形式)抄報當地市政府,市經委或主管部門備案。送達時間須提前7天。
(8)客戶結清電費后,24小時內恢復供電(節假日同樣)。
(9)發現客戶有違約或竊電行為時,用電檢查等人員應依據有關法規禮貌地向客戶指出。
(10)對違章,竊電已中止的客戶,接受處理后,若在當天恢復供電有困難的,在次日上午必須恢復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