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發布時間:2018/10/21 17:49:26 訪問次數:4065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K4S643232H-UC60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電網的建設與改造規劃,納入城市建設和鄉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各級電力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電網經營企業做好城鄉電網建設和改造的規劃。供電企業應當按照規劃做好供電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市建設和鄉村建設的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城鄉供電線路走廊、電纜通道、區域變電所、區域配電所和營業網點的用地。
供電企業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規劃的線路走廊、電纜通道、區域變電站、區域配電所和營業網點的用地上,架線、敷設電纜和建設公用供電設施.
第十五條 供電設施、受電設施的設計、施I、試驗和運行.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電力行業標準。
第十六條 供電企業和用戶對供電設施、受電設施進行建設和維護時,作業區域內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協助,提供方便;因作業對建筑物或者農作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修復或者給予合理的補償。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K4S643232H-UC60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電網的建設與改造規劃,納入城市建設和鄉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各級電力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電網經營企業做好城鄉電網建設和改造的規劃。供電企業應當按照規劃做好供電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市建設和鄉村建設的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城鄉供電線路走廊、電纜通道、區域變電所、區域配電所和營業網點的用地。
供電企業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規劃的線路走廊、電纜通道、區域變電站、區域配電所和營業網點的用地上,架線、敷設電纜和建設公用供電設施.
第十五條 供電設施、受電設施的設計、施I、試驗和運行.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電力行業標準。
第十六條 供電企業和用戶對供電設施、受電設施進行建設和維護時,作業區域內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協助,提供方便;因作業對建筑物或者農作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修復或者給予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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