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推進“中國制造2025”---2016第二屆“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科技創新獎”通知
發布時間:2015/8/7 16:39:04 訪問次數:2505
創新推進“中國制造2025”---2016第二屆“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科技創新獎”通知
“中國制造2025” 是我國實施制造強國戰略第一個十年的行動綱領。為響應國家號召,中國光學工程學會、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組織評審“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科技創新獎”。
本次評獎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條例》和《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等的相關規定,秉承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辦法。
現針對申報工作已經開始,請各單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認真選出優秀科技成果、產品和項目進行申報。獲獎項目可與“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暨新技術展”同期展出。現將相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本次活動設置“創新技術獎”和“優秀產品獎”,分別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并授予獎杯和榮譽證書。
二、入選條件:
1、申報對象必須是中國光學工程學會、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產學研合作協調部、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光電科技產業化分會的會員單位或參與學會活動的各單位。
2、申報對象包括國內光學與光電子以及交叉學科領域的相關術和產品。
3、申報對象必須是2014-2016年度推出的創新產品或技術,關鍵技術指標處于國內領先或領先相同領域的國際先進水平;
4、申報對象必須有明顯的理念創新、性能提升或技術突破,最好有典型的應用案例;
5、申報對象方案設計和產品選型合理先進、經濟適用,最好在行業中已得到廣泛推廣與應用。
6、申報對象必須適用于中國市場,具有促進本行業向更高層次發展的水平和潛力。
7、申報對象必須提供第三方評價報告。
三、獎勵辦法:
1、一等獎獲獎項目可作為“國家科技進步獎”推薦項目,學會向相關部門推薦。
2、獲獎項目將由我會匯集作為光學工程領域重大科技進展向有關政府部門上報,并向社會廣泛發布,同時向用戶定向推薦。
3、獲獎項目、獲獎單位及獲獎者名單將在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網站(www.csoe.org.cn)、中國(北京)國際高新技術交流展洽會網站(www.jingqiahui.com.cn)和中國(北京)國際光電展網站(www.cipeasia.com)同時宣傳,并享受學會各項優惠政策。
4、獲獎項目經產業專項評審后,將由我會推薦與地方園區進行對接洽談,促進項目落地并享受優惠政策。同時,定向推薦給學會戰略合作投融資機構,促進項目創業或落地融資。
四、評選重要時間:
時間 工作安排
2015年6-9月 提交申報材料
2015年10月 形審、受理項目公布
2015年11-12月 提交補充材料、初審
2016年1月 初審結果公布
2016年2月 復審
2016年3月 評審委員會終審會議、部署下一年度工作
2016年4月 終審結果公示
2016年5月 批準、授獎
五、評選流程與規則:
1、符合評獎條件的項目,由項目主要起草單位負責申報,填寫《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科技創新獎申報書》于申報截止期前報評獎辦公室。
2、在申報獎勵截止期后,評獎辦公室對申報獎勵項目進行匯總和形式審查。如需補報材料,應及時通知申報單位;申報單位須在規定日期前(以郵戳日期為準)補齊材料,否則取消該項目本年度的評審資格。
3、經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由評審辦公室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包括:審核該項目在本專業領域的地位和作用、技術水平、經濟和社會效益的評價、所報材料的真實性,推薦獲獎及等級等。
4、評審專家委員會召開評審會,審定通過評審辦公室初審的項目。評委按獲獎條件進行評議:最后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投票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獲獎項目須為到會評委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評審結果在相關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征詢意見。如有重大分歧意見,經評審委員會重新核準,或轉次年重評。
6、評獎結果公報在相關網站及媒體上,并通知獲獎所在單位和個人,在頒獎大會上進行表彰。
7、本次評獎不接受涉密技術及產品,且所有申報項目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查,并提交保密審查證明;
望各單位抓緊時間,踴躍申報。
“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科技創新獎”工作辦公室
http://www.csoe.org.cn/awards/
創新推進“中國制造2025”---2016第二屆“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科技創新獎”通知
“中國制造2025” 是我國實施制造強國戰略第一個十年的行動綱領。為響應國家號召,中國光學工程學會、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組織評審“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科技創新獎”。
本次評獎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條例》和《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等的相關規定,秉承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辦法。
現針對申報工作已經開始,請各單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認真選出優秀科技成果、產品和項目進行申報。獲獎項目可與“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暨新技術展”同期展出。現將相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本次活動設置“創新技術獎”和“優秀產品獎”,分別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并授予獎杯和榮譽證書。
二、入選條件:
1、申報對象必須是中國光學工程學會、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產學研合作協調部、中國高科技產業化研究會光電科技產業化分會的會員單位或參與學會活動的各單位。
2、申報對象包括國內光學與光電子以及交叉學科領域的相關術和產品。
3、申報對象必須是2014-2016年度推出的創新產品或技術,關鍵技術指標處于國內領先或領先相同領域的國際先進水平;
4、申報對象必須有明顯的理念創新、性能提升或技術突破,最好有典型的應用案例;
5、申報對象方案設計和產品選型合理先進、經濟適用,最好在行業中已得到廣泛推廣與應用。
6、申報對象必須適用于中國市場,具有促進本行業向更高層次發展的水平和潛力。
7、申報對象必須提供第三方評價報告。
三、獎勵辦法:
1、一等獎獲獎項目可作為“國家科技進步獎”推薦項目,學會向相關部門推薦。
2、獲獎項目將由我會匯集作為光學工程領域重大科技進展向有關政府部門上報,并向社會廣泛發布,同時向用戶定向推薦。
3、獲獎項目、獲獎單位及獲獎者名單將在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網站(www.csoe.org.cn)、中國(北京)國際高新技術交流展洽會網站(www.jingqiahui.com.cn)和中國(北京)國際光電展網站(www.cipeasia.com)同時宣傳,并享受學會各項優惠政策。
4、獲獎項目經產業專項評審后,將由我會推薦與地方園區進行對接洽談,促進項目落地并享受優惠政策。同時,定向推薦給學會戰略合作投融資機構,促進項目創業或落地融資。
四、評選重要時間:
時間 工作安排
2015年6-9月 提交申報材料
2015年10月 形審、受理項目公布
2015年11-12月 提交補充材料、初審
2016年1月 初審結果公布
2016年2月 復審
2016年3月 評審委員會終審會議、部署下一年度工作
2016年4月 終審結果公示
2016年5月 批準、授獎
五、評選流程與規則:
1、符合評獎條件的項目,由項目主要起草單位負責申報,填寫《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科技創新獎申報書》于申報截止期前報評獎辦公室。
2、在申報獎勵截止期后,評獎辦公室對申報獎勵項目進行匯總和形式審查。如需補報材料,應及時通知申報單位;申報單位須在規定日期前(以郵戳日期為準)補齊材料,否則取消該項目本年度的評審資格。
3、經形式審查合格的項目,由評審辦公室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包括:審核該項目在本專業領域的地位和作用、技術水平、經濟和社會效益的評價、所報材料的真實性,推薦獲獎及等級等。
4、評審專家委員會召開評審會,審定通過評審辦公室初審的項目。評委按獲獎條件進行評議:最后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投票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獲獎項目須為到會評委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評審結果在相關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征詢意見。如有重大分歧意見,經評審委員會重新核準,或轉次年重評。
6、評獎結果公報在相關網站及媒體上,并通知獲獎所在單位和個人,在頒獎大會上進行表彰。
7、本次評獎不接受涉密技術及產品,且所有申報項目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查,并提交保密審查證明;
望各單位抓緊時間,踴躍申報。
“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科技創新獎”工作辦公室
http://www.csoe.org.cn/aw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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