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平臺:“負面清單”待完善
發布時間:2015/12/11 11:14:10 訪問次數:1024
有消息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起草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明確了經營者和電商平臺的責任,并提供處罰依據。接連出臺的規范有助于消費者維權,同時也將對假貨造成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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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的出臺明確了工商部門的監管范圍,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通過日常檢查、抽查檢驗和專項執法等方式,依法查處商品質量違法行為。經營者則涵蓋銷售者、倉儲運營者、服務業經營者和平臺方,這意味著過去頻打擦邊球的企業也將納入監管之中。
工商部門內部人員介紹,目前工商監管遵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處罰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知名it律師趙占領指出,流通領域商品監管存在一定空白,《產品質量法》偏重于生產領域,主要內容為生產者的義務和責任,對流通領域銷售者的義務和責任較少涉及。新消法規定了平臺對商家的登記義務,負有一定的連帶責任,在抽檢方面仍不完善,《辦法》的出臺起到了補充作用。
負面清單條款越多對商家和平臺要求也就越多,就能更好的維護消費者權益,但電商平臺買家與賣家糾紛事件屢見不鮮,買家網購體驗不佳給了差評顯而易見,但近年來網購中多現賣家惡意報復、騷擾和糾纏事件,早在今年5月1日起,浙江省杭州市出臺了國內首部網絡交易政府規章—《杭州市網絡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實施,《辦法》顯示,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如淘寶等,應對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網絡交易經營者即網絡賣家的經營主體資格進行審查。據了解,消費者若與淘寶等杭州本地電商平臺的賣家產生消費糾紛,可直接向杭州工商或消委進行投訴。買家給了差評,賣家惡意報復。對此,《辦法》首次有了明確處罰辦法。據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騷擾或者威脅消費者,迫使其違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務評價。騷擾或者威脅消費者,迫使其違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務評價的,責令改正,并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但也不乏惡意差評店家的情況,這樣不僅對消費者產生誤導,對店家商譽也造成一定損害,惡意差評也讓店主“很受傷”。但對于店家沒有具體的相關法律來維權就只能進行民事訴訟。http://jcd688.51dzw.com/
網購的存在本就是方便買賣雙方實時交易,混亂的市場秩序只會侵犯更多人的權益,完善網購相關法律條文和“負面清單”,對侵權和違法行為即使懲處,將地方辦法在全國推廣才能促進電商健康有序的發展。
有消息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起草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明確了經營者和電商平臺的責任,并提供處罰依據。接連出臺的規范有助于消費者維權,同時也將對假貨造成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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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的出臺明確了工商部門的監管范圍,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通過日常檢查、抽查檢驗和專項執法等方式,依法查處商品質量違法行為。經營者則涵蓋銷售者、倉儲運營者、服務業經營者和平臺方,這意味著過去頻打擦邊球的企業也將納入監管之中。
工商部門內部人員介紹,目前工商監管遵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處罰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知名it律師趙占領指出,流通領域商品監管存在一定空白,《產品質量法》偏重于生產領域,主要內容為生產者的義務和責任,對流通領域銷售者的義務和責任較少涉及。新消法規定了平臺對商家的登記義務,負有一定的連帶責任,在抽檢方面仍不完善,《辦法》的出臺起到了補充作用。
負面清單條款越多對商家和平臺要求也就越多,就能更好的維護消費者權益,但電商平臺買家與賣家糾紛事件屢見不鮮,買家網購體驗不佳給了差評顯而易見,但近年來網購中多現賣家惡意報復、騷擾和糾纏事件,早在今年5月1日起,浙江省杭州市出臺了國內首部網絡交易政府規章—《杭州市網絡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實施,《辦法》顯示,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如淘寶等,應對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網絡交易經營者即網絡賣家的經營主體資格進行審查。據了解,消費者若與淘寶等杭州本地電商平臺的賣家產生消費糾紛,可直接向杭州工商或消委進行投訴。買家給了差評,賣家惡意報復。對此,《辦法》首次有了明確處罰辦法。據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騷擾或者威脅消費者,迫使其違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務評價。騷擾或者威脅消費者,迫使其違背意愿作出、修改商品或者服務評價的,責令改正,并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但也不乏惡意差評店家的情況,這樣不僅對消費者產生誤導,對店家商譽也造成一定損害,惡意差評也讓店主“很受傷”。但對于店家沒有具體的相關法律來維權就只能進行民事訴訟。http://jcd688.51dzw.com/
網購的存在本就是方便買賣雙方實時交易,混亂的市場秩序只會侵犯更多人的權益,完善網購相關法律條文和“負面清單”,對侵權和違法行為即使懲處,將地方辦法在全國推廣才能促進電商健康有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