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供電方案
發布時間:2018/9/21 20:27:39 訪問次數:998
(1)應依據客戶用電要求、用電性質、現場調查的信息以及電網的結構和運行情況來確定。 N80C186XL12
(2)應對供電方案按照規定權限進行審批,對于本級供電企業無審批權限的供電方案,應經市場部審核后,報送上級單位和部門進行審批。
(3)本級和上級審批部門應嚴格審查客戶的用電設備及用電性質,結合電網規劃進行技術、經濟比較,并結合近期、遠期的負荷發展情況,按照上級規定的審批原則進行審批和確定供電方案。
(4)應在規定時間內確定供電方案,并經客戶簽字確認。《供電服務監管辦法》規定,居民用戶最長不超過5天;低壓電力用戶最長不超過10天;高壓單電源用戶最長不超過1個月;高壓雙電源用戶最長不超過2個月。若不能如期確定供電方案,供電企業應向用戶說明原因。用戶對供電企業答復的供電方案有不同意見時,應在1個月內提出意見,雙方可再行協商確定。供電方案內容包括站名、饋線和開關房名稱、接線方式、變壓器設置點、變壓器容量、變壓器性質(公用變壓器或專用變壓器)、批出容量、用電性質、表位設置、電表容量、電價類別、計量方式、投資方式。
(5)供電方案的有效期應符合國家和公司規定,如果客戶遇有特殊情況,需延長供電方案有效期的,應在有效期到期前規定時間內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并得到批準。
(6)用電營業部門在與客戶簽訂供用電合同、批復供電方案時,對電能計量點和計量方式的確定以及電能計量器具技術參數等的選擇應有電能計量技術機構專責工程師會簽。
(1)應依據客戶用電要求、用電性質、現場調查的信息以及電網的結構和運行情況來確定。 N80C186XL12
(2)應對供電方案按照規定權限進行審批,對于本級供電企業無審批權限的供電方案,應經市場部審核后,報送上級單位和部門進行審批。
(3)本級和上級審批部門應嚴格審查客戶的用電設備及用電性質,結合電網規劃進行技術、經濟比較,并結合近期、遠期的負荷發展情況,按照上級規定的審批原則進行審批和確定供電方案。
(4)應在規定時間內確定供電方案,并經客戶簽字確認。《供電服務監管辦法》規定,居民用戶最長不超過5天;低壓電力用戶最長不超過10天;高壓單電源用戶最長不超過1個月;高壓雙電源用戶最長不超過2個月。若不能如期確定供電方案,供電企業應向用戶說明原因。用戶對供電企業答復的供電方案有不同意見時,應在1個月內提出意見,雙方可再行協商確定。供電方案內容包括站名、饋線和開關房名稱、接線方式、變壓器設置點、變壓器容量、變壓器性質(公用變壓器或專用變壓器)、批出容量、用電性質、表位設置、電表容量、電價類別、計量方式、投資方式。
(5)供電方案的有效期應符合國家和公司規定,如果客戶遇有特殊情況,需延長供電方案有效期的,應在有效期到期前規定時間內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并得到批準。
(6)用電營業部門在與客戶簽訂供用電合同、批復供電方案時,對電能計量點和計量方式的確定以及電能計量器具技術參數等的選擇應有電能計量技術機構專責工程師會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