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電合同形式與條款稽查
發布時間:2018/9/26 19:44:46 訪問次數:323
供用電合同形式與條款稽查 P0102CL
(1)供用電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可分為標準格式和非標準格式兩類。應優先采用國家、行業或公司的標準示范文本或參考文本。供電企業應該根據一定的規則對供用電合同進行編號,并實行信息化管理。
(2)格式合同的條款,凡是現有法律法規已做出規定的應按法律法規執行,現有法規未作規定的,由供用電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對供電可靠性要求很高的客戶,必須在合同中明確客戶解決自備電源或多回路供電方案,并應有非電的保安措施,防止電網意外斷電對其安全產生影響的條款。同時,還應明確因發電廠突然停機或第三方責任引起客戶斷電時,應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等內容。當客戶不同意簽訂上述條款時,供電公司應及時將安全隱患以書面形式向客戶指出,并上報地方政府和其主管單位,明確供電部門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與責任。
供用電合同形式與條款稽查 P0102CL
(1)供用電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形式可分為標準格式和非標準格式兩類。應優先采用國家、行業或公司的標準示范文本或參考文本。供電企業應該根據一定的規則對供用電合同進行編號,并實行信息化管理。
(2)格式合同的條款,凡是現有法律法規已做出規定的應按法律法規執行,現有法規未作規定的,由供用電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對供電可靠性要求很高的客戶,必須在合同中明確客戶解決自備電源或多回路供電方案,并應有非電的保安措施,防止電網意外斷電對其安全產生影響的條款。同時,還應明確因發電廠突然停機或第三方責任引起客戶斷電時,應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等內容。當客戶不同意簽訂上述條款時,供電公司應及時將安全隱患以書面形式向客戶指出,并上報地方政府和其主管單位,明確供電部門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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