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音響中容易被曲解的信噪比
發布時間:2013/7/23 20:44:07 訪問次數:722
靜電耳機只對兩個陽極電壓之差作出響應,因此,理論上,GL827L能夠抑制住所有的共模紋波。但實際上,靜電耳機對共模信號的抑制能力,是由絕緣分隔片(用于將振膜與兩個固定極板分隔開來)厚度的一致性決定。這些絕緣分隔片通常由聚苯乙烯膜制成,而對于整張聚苯乙烯膜來說,厚度并不是一致的,制成兩塊分隔片后,這兩塊分隔片之間可能有3%的厚度差異,換算為dB值。
因此,對靜電耳機抑制共模紋波的能力,可以合理地假設為30dB——盡管實際上有可能遠優子此數據。由此,我們現在可知,與最大輸出電平相比,電源哼聲電平為小于等于-112dB(即是比最大輸出電平低112dB)。這樣的結果,是相當令人滿意的。
但是,我們不應為這個結果而自鳴得意。因為哼聲具有固定的頻率,而人的眼睛(或耳朵)與大腦配合起來后,在感受隨機噪聲時,其敏感度要比感受固定噪聲高出15~30dB。關于這個敏感度差別的一個實例是,英國電信公司(BritishTelecom)對于他的模擬音樂電路,通常標明用戶在應用這個電路時,可將單音干擾信號抑制至-60 dBu的水平,同時又標明,只可將隨機噪聲抑制至不差于-43 dBu(可見抑制能力相差了17dB)。
基于上述研究,我們可認為,與電源哼聲相比,這臺耳機放大器的隨機噪聲電平將高出約17dB,也就是說,隨機噪聲將比最大輸出電平低95dB(即信噪比為95dB-譯注)。
數字音響中容易被曲解的信噪比
在一個正確應用dither(隨機擾動)技術的多比特數字音頻系統中,經過A-D和D-A后的理論信噪比(按最大輸出信號計的不計權信噪比)為:
S/N=6n(dB)- 3dB=6x16-3=93dB
式中的玎為比特數,式子后半部分是對16比將系統的計算。
式中之所以要減去3dB,是因為,為了避免音樂信號受到噪聲的調制,通常在線性量化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將dither(相當于噪聲)加進到A-D的量化器中(盡管在細心做好數字同步時鐘信號之后,可以不用做全部的dither處理,因而最高可獲得4.76dB的S/N改善。)
由上述介紹可知,數字系統的最大不計權彤Ⅳ,是由系統的比特數決定,而不是由D-A轉換器的比特數決定。因此,在16比特系統(比如CD機)中,使用24比特的D-A轉換器,也就只能令彤Ⅳ更接近于該系統的理論值,并不能令S/N達到24比特系統的水平。不過,根據噪聲計權原理,是可以通過改變量化噪聲的頻譜分布,來獲得純主觀上的彤Ⅳ改善(即計權S/N值得到改善)。目前,這個改善程度約可做到18dB,所以,一個16比特系統,其計權S/N有可能達到llldB。
因此,對靜電耳機抑制共模紋波的能力,可以合理地假設為30dB——盡管實際上有可能遠優子此數據。由此,我們現在可知,與最大輸出電平相比,電源哼聲電平為小于等于-112dB(即是比最大輸出電平低112dB)。這樣的結果,是相當令人滿意的。
但是,我們不應為這個結果而自鳴得意。因為哼聲具有固定的頻率,而人的眼睛(或耳朵)與大腦配合起來后,在感受隨機噪聲時,其敏感度要比感受固定噪聲高出15~30dB。關于這個敏感度差別的一個實例是,英國電信公司(BritishTelecom)對于他的模擬音樂電路,通常標明用戶在應用這個電路時,可將單音干擾信號抑制至-60 dBu的水平,同時又標明,只可將隨機噪聲抑制至不差于-43 dBu(可見抑制能力相差了17dB)。
基于上述研究,我們可認為,與電源哼聲相比,這臺耳機放大器的隨機噪聲電平將高出約17dB,也就是說,隨機噪聲將比最大輸出電平低95dB(即信噪比為95dB-譯注)。
數字音響中容易被曲解的信噪比
在一個正確應用dither(隨機擾動)技術的多比特數字音頻系統中,經過A-D和D-A后的理論信噪比(按最大輸出信號計的不計權信噪比)為:
S/N=6n(dB)- 3dB=6x16-3=93dB
式中的玎為比特數,式子后半部分是對16比將系統的計算。
式中之所以要減去3dB,是因為,為了避免音樂信號受到噪聲的調制,通常在線性量化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將dither(相當于噪聲)加進到A-D的量化器中(盡管在細心做好數字同步時鐘信號之后,可以不用做全部的dither處理,因而最高可獲得4.76dB的S/N改善。)
由上述介紹可知,數字系統的最大不計權彤Ⅳ,是由系統的比特數決定,而不是由D-A轉換器的比特數決定。因此,在16比特系統(比如CD機)中,使用24比特的D-A轉換器,也就只能令彤Ⅳ更接近于該系統的理論值,并不能令S/N達到24比特系統的水平。不過,根據噪聲計權原理,是可以通過改變量化噪聲的頻譜分布,來獲得純主觀上的彤Ⅳ改善(即計權S/N值得到改善)。目前,這個改善程度約可做到18dB,所以,一個16比特系統,其計權S/N有可能達到llldB。
靜電耳機只對兩個陽極電壓之差作出響應,因此,理論上,GL827L能夠抑制住所有的共模紋波。但實際上,靜電耳機對共模信號的抑制能力,是由絕緣分隔片(用于將振膜與兩個固定極板分隔開來)厚度的一致性決定。這些絕緣分隔片通常由聚苯乙烯膜制成,而對于整張聚苯乙烯膜來說,厚度并不是一致的,制成兩塊分隔片后,這兩塊分隔片之間可能有3%的厚度差異,換算為dB值。
因此,對靜電耳機抑制共模紋波的能力,可以合理地假設為30dB——盡管實際上有可能遠優子此數據。由此,我們現在可知,與最大輸出電平相比,電源哼聲電平為小于等于-112dB(即是比最大輸出電平低112dB)。這樣的結果,是相當令人滿意的。
但是,我們不應為這個結果而自鳴得意。因為哼聲具有固定的頻率,而人的眼睛(或耳朵)與大腦配合起來后,在感受隨機噪聲時,其敏感度要比感受固定噪聲高出15~30dB。關于這個敏感度差別的一個實例是,英國電信公司(BritishTelecom)對于他的模擬音樂電路,通常標明用戶在應用這個電路時,可將單音干擾信號抑制至-60 dBu的水平,同時又標明,只可將隨機噪聲抑制至不差于-43 dBu(可見抑制能力相差了17dB)。
基于上述研究,我們可認為,與電源哼聲相比,這臺耳機放大器的隨機噪聲電平將高出約17dB,也就是說,隨機噪聲將比最大輸出電平低95dB(即信噪比為95dB-譯注)。
數字音響中容易被曲解的信噪比
在一個正確應用dither(隨機擾動)技術的多比特數字音頻系統中,經過A-D和D-A后的理論信噪比(按最大輸出信號計的不計權信噪比)為:
S/N=6n(dB)- 3dB=6x16-3=93dB
式中的玎為比特數,式子后半部分是對16比將系統的計算。
式中之所以要減去3dB,是因為,為了避免音樂信號受到噪聲的調制,通常在線性量化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將dither(相當于噪聲)加進到A-D的量化器中(盡管在細心做好數字同步時鐘信號之后,可以不用做全部的dither處理,因而最高可獲得4.76dB的S/N改善。)
由上述介紹可知,數字系統的最大不計權彤Ⅳ,是由系統的比特數決定,而不是由D-A轉換器的比特數決定。因此,在16比特系統(比如CD機)中,使用24比特的D-A轉換器,也就只能令彤Ⅳ更接近于該系統的理論值,并不能令S/N達到24比特系統的水平。不過,根據噪聲計權原理,是可以通過改變量化噪聲的頻譜分布,來獲得純主觀上的彤Ⅳ改善(即計權S/N值得到改善)。目前,這個改善程度約可做到18dB,所以,一個16比特系統,其計權S/N有可能達到llldB。
因此,對靜電耳機抑制共模紋波的能力,可以合理地假設為30dB——盡管實際上有可能遠優子此數據。由此,我們現在可知,與最大輸出電平相比,電源哼聲電平為小于等于-112dB(即是比最大輸出電平低112dB)。這樣的結果,是相當令人滿意的。
但是,我們不應為這個結果而自鳴得意。因為哼聲具有固定的頻率,而人的眼睛(或耳朵)與大腦配合起來后,在感受隨機噪聲時,其敏感度要比感受固定噪聲高出15~30dB。關于這個敏感度差別的一個實例是,英國電信公司(BritishTelecom)對于他的模擬音樂電路,通常標明用戶在應用這個電路時,可將單音干擾信號抑制至-60 dBu的水平,同時又標明,只可將隨機噪聲抑制至不差于-43 dBu(可見抑制能力相差了17dB)。
基于上述研究,我們可認為,與電源哼聲相比,這臺耳機放大器的隨機噪聲電平將高出約17dB,也就是說,隨機噪聲將比最大輸出電平低95dB(即信噪比為95dB-譯注)。
數字音響中容易被曲解的信噪比
在一個正確應用dither(隨機擾動)技術的多比特數字音頻系統中,經過A-D和D-A后的理論信噪比(按最大輸出信號計的不計權信噪比)為:
S/N=6n(dB)- 3dB=6x16-3=93dB
式中的玎為比特數,式子后半部分是對16比將系統的計算。
式中之所以要減去3dB,是因為,為了避免音樂信號受到噪聲的調制,通常在線性量化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將dither(相當于噪聲)加進到A-D的量化器中(盡管在細心做好數字同步時鐘信號之后,可以不用做全部的dither處理,因而最高可獲得4.76dB的S/N改善。)
由上述介紹可知,數字系統的最大不計權彤Ⅳ,是由系統的比特數決定,而不是由D-A轉換器的比特數決定。因此,在16比特系統(比如CD機)中,使用24比特的D-A轉換器,也就只能令彤Ⅳ更接近于該系統的理論值,并不能令S/N達到24比特系統的水平。不過,根據噪聲計權原理,是可以通過改變量化噪聲的頻譜分布,來獲得純主觀上的彤Ⅳ改善(即計權S/N值得到改善)。目前,這個改善程度約可做到18dB,所以,一個16比特系統,其計權S/N有可能達到lll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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