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網訴千橡不正當競爭案28日開庭 索賠1000萬
發布時間:2009/10/27 9:50:29 訪問次數:287
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辯稱,公司現已不是“開心網”(www.kaixin.com)的經營者,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所訴主體有誤,請求駁回其訴訟請求。
據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信息: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2008年3月創辦了“開心網”(www.kaixin001.com),并擁有“開心”注冊商標專用權。同年10月,公司從媒體看到“山寨版開心網”報道。經調查發現,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于同年10月14日開通了同一名稱的“開心網”(www.kaixin.com),且網站名稱,服務功能、對象、內容與自己網站完全相同,使網民難辨真假,導致自己的注冊用戶上升趨勢明顯減緩,大量潛在用戶流失。
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認為,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違反了公平誠信的商業原則,不費任何力氣就取得了自己公司經過精心策劃、辛勤勞動和開拓創新而取得的競爭優勢,其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并致使自己合法利益遭受巨大損失。故請求判令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停止使用“開心網”網站名稱,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公開賠禮道歉,并承擔訴訟費用。
截至發稿時,開心網和千橡雙方都沒有就此事發表公開言論。
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辯稱,公司現已不是“開心網”(www.kaixin.com)的經營者,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所訴主體有誤,請求駁回其訴訟請求。
據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信息: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2008年3月創辦了“開心網”(www.kaixin001.com),并擁有“開心”注冊商標專用權。同年10月,公司從媒體看到“山寨版開心網”報道。經調查發現,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于同年10月14日開通了同一名稱的“開心網”(www.kaixin.com),且網站名稱,服務功能、對象、內容與自己網站完全相同,使網民難辨真假,導致自己的注冊用戶上升趨勢明顯減緩,大量潛在用戶流失。
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認為,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違反了公平誠信的商業原則,不費任何力氣就取得了自己公司經過精心策劃、辛勤勞動和開拓創新而取得的競爭優勢,其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并致使自己合法利益遭受巨大損失。故請求判令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停止使用“開心網”網站名稱,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公開賠禮道歉,并承擔訴訟費用。
截至發稿時,開心網和千橡雙方都沒有就此事發表公開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