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發布時間:2018/10/17 20:05:26 訪問次數:3957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IRF1405ZS
第二十七條 電力供應與使用雙方應當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按照國務院制定的電力供應與使用辦法簽訂供用電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五十九條 電力企業或者用戶違反供用電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電力企業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一款的規定,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戶中斷供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第六條 供電企業和用戶應當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供用電合同。第三十二條 供電企業和用戶應當在供電前根據用戶需要和供電企業的供電能力簽訂供用電合同。
第三十三條 供用電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供電方式、供電質量和供電時間。
(2)用電容量和用電地址、用電性質。
(3)計量方式和電價、電費結算方式。
(4)供用電設施維護責任的劃分c
(5)合同的有效期限e
(6)違約責任ε
(7)雙方共同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條款t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IRF1405ZS
第二十七條 電力供應與使用雙方應當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按照國務院制定的電力供應與使用辦法簽訂供用電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五十九條 電力企業或者用戶違反供用電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電力企業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一款的規定,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戶中斷供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第六條 供電企業和用戶應當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供用電合同。第三十二條 供電企業和用戶應當在供電前根據用戶需要和供電企業的供電能力簽訂供用電合同。
第三十三條 供用電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供電方式、供電質量和供電時間。
(2)用電容量和用電地址、用電性質。
(3)計量方式和電價、電費結算方式。
(4)供用電設施維護責任的劃分c
(5)合同的有效期限e
(6)違約責任ε
(7)雙方共同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條款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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